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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58万人的唐朝生活 > 第四十三章 安西琐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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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这地方能搞事的地方不多,值得搞事情的着眼点也很少。老段总觉得这哪里不对劲。从这出现的几次洗劫商队的案件中能看出,杀人的是老手,搜刮钱财的方式却有一丝奇怪。人身上的钱和金子什么的都被抢走了,但是尸体身上的衣服却是完好的。这个跟老段所了解的沙盗是个很大的不同。他在走访一些老的牧民和于阗原来的城主之后,得到了一个沙盗很重要的特征。


他们会扒掉尸体上的衣服,然后把人扔进沙漠里。


这样做的原因很简单,沙盗本身就是些破产的商人和牧奴,被劫掠的商人身上的衣服一般也能值些钱。所以扒光他们的衣服太正常了。


反而是这些只抢钱,但是不抢衣服的沙盗让人有些怀疑。


毕竟,绢和布,本身就是货币的一种。就算新桥这些年大力推广先进的耕作技术,先进的种子和田间管理,成功的推动了中原的商品经济。但是在西域这地方,以物易物,以绢帛布匹作为某些交换的钱财再正常不过了。


至于为什么不找一下沙盗的原成员,很简单,当时于阗和碛南都督府的头子们在对沙盗剿灭的时候根本就没在乎过对方是死是活。有活的也直接不知扔在哪儿个矿井或者山沟里去挖东西。


关中的铁矿和煤矿总得有人挖,对于沙漠上的盗贼,他们的最终结果就是被扔进哪个犄角旮旯的当苦力。


“假的?”第二天收拾行李出发,在马背上,段正钦这样对众人说了自己的发现后,苏雯马上就不淡定了。


“但是假的话,这些人目的是什么呢?按照咱们走访的那个数据,这股马贼起码是六七十人的大团伙吧。要我说在这么个鬼地方,在沙漠里养活六七十人不容易吧。”


“关于此事,我也很是费解。”老段在马背上紧了紧自己的斗篷。


一个巡回法庭,标准装备是五匹马。此外如果行李较多的时候,还能弄几匹骡子。他们就带了两头骡子,一些住宿用的杂物和帐篷,基本上都在骡子的后背上背着。


他们的马背上除了有自己的马包装着给养外,另外一边还有个箱子,装着自己的铠甲。平常他们就戴着个臂甲当身份的象征。


苏雯依然背着她的那本硬皮的民法典。她总感觉这本书装上撞角能开解别人的脑袋。当然在把这玩意儿当流星锤使唤的时候是很猛的,虽然这东西最大的用途是给偏远地区的牧民们普及法律知识,以及正确的判决上。


正因为苏雯能趣味的给安西的这些小孩儿们普法和识字,所以老段才力排众议把她带在众人身边。


但是双方的三观还是有不小的差异的。而且苏雯身为一个女性和现代人,本身就有一种“我要改变这个落后的时代”的想法。


比如苏雯对妾这个东西的痛恨,比如她对西域女性的身份地位等。还有就是司法人员对现在大唐通行的民法典中的各种不细致,完全靠民间朴素真理和审判员自己掌握的地方的诟病。


不过双方毕竟都是汉人,虽然过了一千四百年,双方的基础是非观和道德底线还是一致的。再加上老段的刻意维护,小队还能维持的下去。


就算方永方见深对苏雯意见很大,也还是忍了下来。至于两名巡检骑兵,一个叫周车,一个叫谢二九的,毕竟不是一个系统,只能看看,然后不说话而以。


巡回法庭的每一季行动方向,都是分片包干。按照区域划分,老段他们就负责疏勒都督府和碛南都督府,双旗镇附近的几个聚落是他们这一阵的重点巡回地区。一般没有案件的情况下,他们会在一个聚落停留一到两天,然后赶往下一个聚落。


这是个很辛苦的事情。昆仑北麓平均海拔在2000至3000米之间,少数地方三千米以上,双旗镇再往西南方向就是海拔4000至5000米的地区。虽然巡回法庭不会去那些地方,但是长时间在2000米以上地区活动,还是要比纯粹的平原地区更加消耗体力的。


方永其实一直期待苏雯坚持不下去,然后像个娇小姐一样滚回新桥去。但是结果让他很失望。苏雯虽然是个女的,但是毕竟上的是司法专业,而且正经接受的是新桥县武装部的完整后世训练。虽然爆发力什么的女性天生弱势,但是在耐力上,方永发现自己还不如对方。


毕竟小时候喝小米糊糊果腹的,跟这个小时候喝牛奶,有肉吃的娘们没法比。


方永有时候暗自对比一下,自己所有的优势大概也就是个手上见过血。其他的,甚至在骑术上,自己都不如对方。


毕竟现在新桥各个学校真的就是智力体力双强,骑马射箭是体育课的必修课程。


昆仑北道的聚落一般都是挨着河流,这些靠昆仑雪水形成的河流两侧则是狭窄的绿洲。他们下一个聚落照样是在徙多河岸边。如果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下一个聚落有个名字叫康家鸭蛋。从这个名字上就知道,这个聚落里有个姓康的人,养了很多的鸭子。


事实也是如此,不过这个姓康的不是汉人,而是一个粟特人。他们这个聚落都姓康,原本是昭武九姓的康居人。现在是大唐的子民了,皆以养鸭为生。


还没到那个聚落的时候,空气中就飘来了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众人对望了一眼的,赶紧抽一马鞭,往前就闯。几个人鞍座上的弓箭抽了出来。而苏雯没动弓箭,她把身后的长条包裹一甩,后面的拉绳一拉,双肩包的侧面打开,绕到了前面。一把折叠枪托的自动步枪到了胸前!


冲击这个用毡房和鸭棚组成的聚落,首先发现的是一群龇牙咧嘴的在争抢尸体的狼!是一个的大概有二十多头的大狼群!


“退出去!披甲!”段正钦一声怒喝!这个规模的狼群的胆子会变的特别大!现在就五个人,在不披甲的情况下不能硬上!


重人调转马头往外冲,已经有几头在啃咬尸体的狼抬起了脑袋,不过它们的注意力全被眼前这些能够轻松吃到的肉吸引了,没在意那些跑远的马匹。


但是很快,披挂整齐的小队又回来了。


“方永,苏雯跟着我!周车和二九向南!一头也不能放过!”


五匹战马开始分两路包抄。如果是普通牧民家的马,这时候已经吓惊了。但是他们几人的战马却不会,依然竖着耳朵,精神饱满的冲着这些狼发起了冲锋!


段正钦的那把出了号的长刀直接将一匹还在撕扯一条人腿的灰狼砍了两半。后面苏雯的马刀却一无所获。她毕竟不是专业的冷兵器选手。


断后的方永冷笑了一声,他手中的两柄短矛一前一后的插进了他马鞍后面的一根杆子里头,变成了一支标准的骑兵长矛。一头刚反应过来的灰狼已经被他划开了肚子,远远的挑了出去!


从南侧包抄过来的周车和谢二九则是先弓箭开炉,然后一抖手中马槊冲了上去。


整个狼群瞬间就被冲散了。野兽这种东西在战斗的时候是要看体形的。而且它们没脑子分辨人骑在马上这种东西。所以在它们的脑海中,这是一个有六条肢体,前后两米多,上下两米多的一个四方形的怪物。


所以它们很多第一时间就是要跑,但是来回奔驰的骑士们把它们围拢了起来,这些畜生就被激起了凶性,开始向老段他们扑了过来。


但是这没有任何用处,甚至让这些冷兵器专精的人们杀起来更痛快一些。


老段已经把长刀背了回去,手中的宽剑出手如电,一剑必然让一头狼了账。而这些狼的利爪和牙齿对他们几个的铠甲来说没一点用处。


也就苏雯糟糕一些。她跟县里搞机加工的订制的六五式骑兵刀就是个摆设,这东西很难用好,给她一把匕首恐怕还好一些。


为了不被嘲笑,她只能把自己的骑兵刀放回去,推开了胸前步枪的保险。


她手中的这支81杠跟原版的81杠有了很大的区别。这五年新桥县里也没闲着。自己推导设计一款步枪是没有必要的,但是对步枪进行魔改还是能做出来的。


实际上第二次批产81杠的时候,这批枪在县里的编号就叫81B了,这东西更像原来萝莉控公司(北方工业)的NAR-739短突型,在30发弹匣前面,有一个用战术鱼骨拧上去的带两脚架的握把。


7.62*39中间威力弹的清脆响声彻底吓住了狼群。天生害怕巨响和火光的它们这次真的开始逃窜,但是面对自动武器的狼,不比一只小奶狗强多少。


打光一个弹匣后,二十多头狼已经全倒在血泊中了。换上一个弹匣,苏雯关上保险,把枪托折叠好,长长的吐了一口气。


“这是我头一次见到狼,原来只在电视和书上看到过相片。”


方永用复杂的眼光看了一眼苏雯挎着的自动步枪,从马上跳下来,拎着自己的短矛,往那些尸体处走去。


这绝对不是狼群袭击人类,而是有些人把这个聚落的人屠杀掉了,狼群来捡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