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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重生南北灭隋唐 > 第四百六十二章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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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夏国国土面积的迅速扩大,王泽开始觉得之前的政体逐渐的不再适用,于是他在对军队完成整编后,与刘忻、羊枯、萧敬、吕文等人商议一番后,终于决定对夏国的文官体制也进行大改编。


首先他设立政务院作为最高行政机构,这实际是一个相当于三省六部中尚书省角色的机构,夏国几乎所有关于文官吏治方面的事情都受到它的管理,在后世也叫做国务院。


虽然改编后担任政务院总理的刘忻和副总理的羊枯,都是王泽信得过的人,不过他依然要为限制政务院的权力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完善的制度比一切都要信得过。


于是他先是设立宪法院来制定大量的律法,在王泽过去二十年来依法治国的理念下,夏国官员们都已经习惯了根据法律条文来治理国家,过去对于法律缺失部分都是按照道德条文来判处,不过如今这些缺失的法律正在被迅速制定完善起来。


很多对社会风气有积极意义的道德条文,很快就被赋予法律力量,绝对不会出现后世那些扶老奶奶却被讹诈的事情,虽然很多外来人口来到后觉得夏国的律法太过严苛,不过在夏国生活了几年后的民众却知道,正是这些律法的存在,才能够保证自己的合法利益日后不受权贵的侵害。


虽然现在夏国绝大多数民众大多都会武艺,手里也都有刀枪,甚至是弓箭,用这些武器也可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王泽绝对不希望自己建立的国家,要靠民众自己用手里的武器去维护。


在律法中,民众合法持有刀枪、弓箭都是必须的,其实这些在古代历史中对民众持有这些武器也是很宽容的,不管是唐宋百姓都可以持有刀枪,只不过对弩箭的限制非常严格。


因为宪法院目前主要任务就是制定出众多的律法条文,面对着由大量夏国勋贵、武将、教师、工人、农牧民、工厂主组成的宪法院成员,主持宪法院的人必须有着很强的调和能力,于是对这方面最为擅长的萧敬成为了宪法院的院长。


还别说,自从萧敬担任宪法院院长之后,宪法院制定律法的速度明显加快,而且绝大多数条文在王泽看来都是非常合理的,看来用人就必须用到地方,萧敬这人在处理政务时很圆滑,可是用在这个方面就适用的多了。


其实萧敬还是相对狡猾许多,他将成书于高演时期的北齐律借鉴了很多,这个北齐花费了十几年才终于制定的律法,在隋唐时期,乃是后世都被大量直接采用,是一本地位很高的律法条文。


只不过再好的律法没有执行也是白费,北齐因此而灭亡丝毫不冤!


有了律法就必须有执行,王泽又正式建立起最高法院,由已经年近七旬的吕文担任最高大法官,日后这个大法官的位置都是由国王直接任命,而且一般没有犯错的话都是终生制。


在确定最高级别的政治体系后,在地方郡县上也会逐步建立类似的体系,不过宪法院到了地方上只能叫做宪台院,他们没有律法的制定权,不过却可以监督地方行政官员是否依法办事。


如果地方官员有违法乱纪的现象,宪台院的成员则可以通过法院起诉,当然如果是诬告的话也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这次王泽正式确定了夏国的地方体系为郡县两级,郡县官员由政务院委任,实行异地为官的法令,所有的官员都必须在自己家乡以外的郡县担任,这样可以极大避免贪腐问题。


郡县也不是想设立就可以设立的,只有区域内人口达到十五万人才能设立郡,而县的设立则必须保证本地常住人口满万人,对于那些人口不满万人的区域,一律设立镇。


依据夏国过去在东海实行的地方民众自治体制,这些小的城镇一律由本地民众自由选举产生,这数十年来东海的民众早已经对这个套路熟门熟路,这种方式更有利于维护他们这些人的利益。


大法院设立后的一个月里,对其他犯罪行为处罚的不多,却处罚了一大批违纪官员和严重触犯环境保护法律的新移民,这些人大多数是原高句丽、中原迁移来的汉民。


虽然夏国原民众不厌其烦的对这些新移民进行过一些法律的传授,告诉他们在夏国尤其不能擅自开垦荒地,不得擅自砍伐林木,不过这些新国民显然都没有把这些忠告放在心里。爱倍多书城


过去在中原和高句丽,对于荒地的政策都是谁开垦谁受益,虽然每年都会有人被权贵把自己开垦的土地夺走,不过只要有荒地,大家可以继续去开垦大量荒地,因此这些民众有着丰富的垦荒经验。


等到了夏国之后,他们顿时发现在自己分到的土地周围,还有那么多肥的流油的黑土地,如今自己每人都有五十亩土地,如果再卖力气去开垦一部分,那么只需要一个月就可以开出来上百亩,这样一来自己家岂不是又要多出来几百亩地?


大量肥沃而又平坦便于灌溉的良田,这对这些新移民产生的吸引力有多大是很显然的。


于是这些人很快就把官府的法令抛在脑后,开始拼命的去开荒,甚至还有人去私自大肆砍伐林木去卖钱,最多时甚至有上千人在违法开垦荒地,砍伐森林,结果这些人很快就被各地的国民卫队抓获。


甚至有一些民众被抓时还一脸茫然,不知道官兵为什么要抓自己,显然他们早就把当初迁移来时,教给他们的律法抛在了脑后,或者说他们当初就没有对这些律法放在心上,毕竟周围还有在夏国生活了多年的邻居在给他们说这些事情。


一开始还有很多民众觉得无所谓,既然官府一口气就抓了这么数千人,加上他们的家人这可就是几万人的规模,根据华夏上千年法不责众的惯例,官府肯定还是教育一番后就把大家给放了。


可是他们忽视了王泽维护律法的决心,当初为了维护律法的尊严,王泽甚至敢把夏国仅有的十几个郡守中的一个给罢黜,如今为了维护律法的严肃,别说是数千人,哪怕是数万人也必须依法处理。


于是当最高法院根据《山林时狩律》、《湖泽律》、《田土律》等一系列律法,宣判这数万人的罪行后,他们绝大部分人都要判处流放,大部分是流放南洋,一部分是流放西洋,甚至还有数十人要与一些贪官一样要被流放到三万里外的归义城。


听到这么严肃的宣判后,绝大多数新国民都惊呆了,不过在联想到当初夏国民众对自己的再三叮嘱后,他们不由得顿时庆幸自己因为刚刚来到,干啥都是小心翼翼的,这才躲过一劫。


不过从此以后,这些新国民对夏国的律法更加敬畏起来,只有当民众心中抛去了‘法不责众’这个心理,他们才能够对法律有足够的敬畏,只有让他们知道律法是保护他们权益的有力工具,他们才会更加爱护律法。


在完善这些政治体制的同时,夏国王家科学院正式在镇海悄悄挂牌成立,它几乎包揽了夏国目前所有科目上有贡献的人员,其中大部分人是兵工坊的工匠出身,另外还有一部分人是农学、医学、造船等各方面的优秀人才。


随着王家科学院的建立,夏国这一年新增加了二十座高等学院,当初王泽在济州岛、平阳郡等地设立的大学城培养出来大量人才,如今夏国已经具备了进一步增加高等院校的实力。


这些高等院校几乎分布在每一个夏国的郡,只不过因为玄蒬郡的地理位置太过危险,人口又实在少,因此也就是只有玄蒬郡没有高等学院,其他各郡甚至连江州郡、辽东郡两地也分别有一个农学院和冶金学院。


王泽建立这些高等学院,肯定不是像后世大学那样专门培养好吃懒做的废人,作为进入高等学院的孩子们绝对没有那么轻松,他们不仅要学习每一种理论,还必须亲身实践。


可以说这些高等学院的学生,都是理论与实践结合非常好的一部分人,每一个高等学院都有相配套的工坊、工场、农场供他们实践之用。


除了高等院校之外,基础的技术学校当然更是王泽重视的地方,高等院校只是代表未来,而这些技术院校却是代表着现在,只有现在越来越强大,才有资格去谈论未来。


从济州岛开始,王泽就为培养技术工人而不断地努力,他不仅设立了对技术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甚至还每年都组织各行业的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比赛,不过最让技术工人上进的,还是专利法的颁布。


有了这样的法律后,这些工人发明出来的任何一样新技术,工坊的主人们都必须掏钱去购买,这样在十年中迅速造就了一大批技术工人出身的富翁,他们有理想,有技术,很快就在夏国的经济中占据一席之地。


不过属于年来夏国民众早已经习惯了日渐增加的技术院校,这些院校的扩张并没有太吸引夏国民众的目光,他们的目光已经被王泽公布的公务员考试吸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