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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我是硬饭王 > 第二百二十一章 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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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风知道她肯定又要作妖了,但也没在意。


“身歪不怕影子斜,再差的局面我都挺过来了,你能奈我何?!”


吃完午饭,他接着码字。


李培风已经下定决心了,当下最紧要的任务,那就是写书,除此之外一切都要为它让路。


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


和女孩亲亲涩涩一小时,也不如坐在电脑前多码三千字。


所有的成功都是来之不易的,要想站得稳,必然做事儿狠!


《葵花宝典》前言: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如何成为网文大神》前言:拿起键盘后,你就再也不是个凡人,人世间的假期你不能再沾半点,男女私情也不得贪念,如果你想摸鱼,如果你动了心,网文大神便会离你越来越远,苦不堪言!


这不是玩笑,每个网文作者成为大神的条件之一就是专注和勤奋,专注勤奋的码字,不勤奋不行,网文作者这个行业太内卷了。


有为了码字放弃上学的,有为了专心写书放弃正经工作的,还有嫌谈恋爱占用码字时间和女朋友分手的,这些事儿在李培风所认识的作者里都切实的发生过。


和网文这一行业相比,什么996都是小儿科,真正勤奋的作者全年无休,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不是在码字就是在构思,梦里想的都是剧情。


比如男频某白金大神,在老婆怀孕的时候,一年写了四百多万字,每个月要写四十多万字,平均每天更新将近一万三千字。


那位大神是真正做到了是每天除了睡觉和吃饭,都在电脑前码字,蹲坑也要用手机打两行。他老婆在手术室内生孩子的时候,哭的死去活来,他还在门外用笔记本电脑码字。


社交?娱乐?假期?家人?健康?通通没有!


想在网文这一行崭露头角,必然要做出巨大付出。或者说,任何一个行业都是如此。


某知名导演早期只是个小编剧,某天老爸去世了,还在办理丧事,公司一个电话过来让他写剧本,什么题材?喜剧,最后写没写?写了,硬着头皮写的!


还有更离谱的,李培风也不是没听说过,但不知是真是假,不知主人公是网文还是实体的作家,只是知道圈内有过这个传言……


某作家为了写书时注意力集中不在手冲上浪费时间,吃雌性激素压制生理反应!!


“简直是狼灭,比不了,比不了,我就吃点培元丹吧。”


下午四点多,李培风抻了个懒腰,稍作休息,拿出一粒培元丹用水服了,本来紧绷疲惫的神经都舒缓起来。


古语讲;‘精足不思淫’,精气充足,一样不会想男女之事,培元丹也只是补药,不是让人想入非非的药,李培风感觉吃了也有助于自己码字。


“或许该让黄天萱也研究一下?算了算了,【固精强身丸】她都没研究明白呢,我看是没那个必要糟践东西了……”


李培风甩甩脑袋,清空思绪,走到窗台前望远,眼中毫无焦距,脑袋里开始构思《女尊》的结局如何设计。


通常来讲,网文的结局自然要大圆满,作者如果犯文青病,不写圆满结局反而写个凄惨的,疯狂给角色发刀子,那他本人很容易就被读者刀了。


就算人身安全没问题,他的下一本新书至少会流失一大批读者。


“我花钱看书,追着这本书读了一两年,结果狗作者你他妈在结局给我添堵让我受折磨?拉黑了!!”


这是大部分读者心态,李培风很明白,所以为了市场的考虑,他之前写的书,结局基本都是幸福圆满的。


但现在……


“腻了!”


李培风是真的写腻了,写腻了女频,也写腻了大圆满,所以现在他想写点不一样的。


这不是单纯的想作死犯个贱,而是李培风发现一个问题,一个沉浸在女频多年才发现的问题。


或许是女性特有的“妈”性思维,她们潜意识里,喜欢通过自虐和牺牲来达到道德上的优越感。


也就是说,女读者其实是喜欢虐一点的,尽管她们嘴上可能不太承认,但身体是很诚实的。


男读者其实也一样,‘悲剧比喜剧更能打动人心’这已经是一条定律了,不信的人,大可以回想自己所读所看过的所有、电影等艺术作品,每个人记住的绝对是悲剧比喜剧数量更多。


再看男频女频两个频道,大火的和影视改编取得极高收视率的作品,它们的结局也都是悲剧,即便不是悲剧,也是有遗憾的,绝非传统意义上的大圆满。


但这有个前提,前提作者铺垫的笔墨够多,笔力够强,不能为了悲而悲,那就是下毒了,那就是无可救药的假文青了。


要出人意料,又要合乎情理,总而言之一句话……


“我要写悲剧!这个贱,我必须要犯一下!”


李培风眼睛亮的吓人,自言自语道:“我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想法,之前迈埋下的线索正好可以用上。”


“诶呀卧槽,这或许就叫草灰蛇线、伏脉千里吧!我不愧是白金!”


狗屁的伏笔,只是之前的一处闲笔,李培风根本没想到结局还能用到,所以此时就成了……


“灵感,这是灵感!”


他连忙坐回电脑桌前,刚要开码,又犹豫起来。


“读者不接受怎么办?”


也就是犹豫了一下下,李培风旋即便嘿嘿笑了起来。


“反正我下本书要跳到男频了,爱看不看,我不伺候了!”


李培风打算在可能是自己最后一部女频作品的结局,使用作者的权利小小任性一下,他现在还不知道结局如此设计,读者会是何种反应,反正他自己写的很嗨。


废寝忘食的那种嗨,如果不是六点钟赵清歌来了一个电话,他都把晚饭给忘记了。


“吃饭了么?”


“正码字呢,忘了。”


李培风随口回答完,有点奇怪赵清歌为什么周六这个时间点给自己打电话,顺口一问:“您吃了没?”


“没吃。”


赵清歌说完话便陷入沉默,似乎在等李培风继续开口。


什么意思呢?好像有点明白了。


李培风咳嗽一声:“那您想吃点啥?”


“随便。”


这个词可太讨厌了!


李培风呵呵道:“我也随便,只要您穿黑丝赴宴,我吃什么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