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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反穿书后,千金大佬娇养反派自救了 > 第6章 前男友成全书最大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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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舍后面的小地震,秦陶陶自然不会知道。


她提着行李一出门,自家的司机就将她送到了新安排的住处,距离学校不远处的高级公寓。这里已经根据她的习惯准备安排好了一切物品,只是……


秦陶陶皱着眉头看着简洁到有些寒酸的房子,头有点痛。


被祝夜宵PUA之后,她就变了个人似的,非但拒绝了各种奢侈品,甚至把自己搞得像个穷人,就差馒头咸菜上阵……


秦陶陶深吸了口气,拨通管家电话:“福管家,咱们家……要破产了么?”


福管家一板一眼地应道:“大小姐,根据最近资产统计,秦氏财团想要破产,大概需要五百……”


“既然不会破产,那能不能给我换个房子,标准大概就是……”秦陶陶想了想,说道,“大概是我高中时候的水准,可以吗?”


话音刚落,福管家欣喜的声音便传来:“大小姐,您……您终于正常了……谢天谢地,我马上安排,请您等我30分钟!”


说吧,电话迅速挂断。


秦陶陶:“……”


连福管家都发现她不正常了啊!


所以她是有多蠢,为了祝夜宵把自己为难成这样?


半个小时后,秦陶陶进入福管家为她准备好的新家,临走之前,她将景御宸的外套交给佣人干洗,转身投入柔软的床上。


这一天下来又是觉醒,又是手撕渣男主、揭穿塑料姐妹情,还遇到了三年不见的前男友,她的脑子里涌入了太多的记忆,疲惫不堪很快就睡了过去。


偏偏就连在梦里,剧情还在继续——


【秦陶陶站在天台的边缘,平静地看着祝夜宵,她的目光平静,声音幽冷:“夜宵,我想了许久,终于发现,想要让你永远记住我,就只有一个办法!”


说完,她朝他挥了挥手,在祝夜宵震惊的目光中,向后倒去,从学校的天台上消失……


“不——”祝夜宵冲过来时已经来不及了,眼睁睁地看着她的身体如一只折了翅膀的白鸽,极速坠落。


最后,“嘭”地一声。


尸体落地,摔得粉身碎骨、血肉模糊。


“啊……”祝夜宵痛苦得抱着脑袋跪在地上,撕心裂肺的叫声响彻天际,他在强烈的惊吓中晕了过去。


就在这时,角落里一道阴影悄悄地冒出头来,神色晦暗,快步朝祝夜宵走去。】


……


“!!!”


秦陶陶陡然间从噩梦中睁开眼睛,捂着狂跳不止的心脏,后背已经被汗水浸湿。


尽管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结局,可是亲眼目睹自己的死亡现场,她还是抑制不住颤抖。


后续的剧情里,秦陶陶的死得太过惨烈,在学校里引起了巨大的风暴,无数的流言蜚语在学校里流传。


不过最终,在祝夜宵父亲的操作下,这件事的风波最终被压了下来,没有闹上社会新闻。


但祝夜宵还是受到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久久都走不出来,直到穿书女的到来,帮他克服了心里和身体上的障碍,彼此产生倾诉,成为了恋人。


原以为这样就能幸福得在一起了,结果没过多久,祝夜宵的身边继而连三地遭遇了各种危机,不知道是谁将他害死了秦陶陶的消息传到网上,引发全网议论讨伐,紧接着祝家公司的股票下跌。


祝夜宵为此忙得焦头烂额,好几次甚至遇到了生命危险,这时候是穿书女不离不弃地陪在身边,帮他解决麻烦,分析问题,揪出了幕后策划着一切的反派大Boss——景御宸。


景御宸一直潜伏在暗,身份神秘莫测,凭借着雷霆的手腕和幕后的势力,和男女主角一路斗到最终阶段,手段狠辣,不计后果。


男女主角却一次次度过危机,携手并进,感情逐渐加深。


大结局的时候,反派景御宸甚至疯狂地绑架了女主,引男主前来废弃楼,在楼里安装了炸弹,要炸死他们。


可最终,他还是败给了主角光环,男女主角逃出生天,景御宸却被炸死在楼里,死无全尸!


梦里的画面破碎,但是将关键的地方都展示出来。当她看到景御宸红着眼眶点燃炸弹的时候,她的胸口如针刺般痛得无法呼吸。


这是梦,还是穿书文里后续的剧情?


景御宸怎么就成了书里最大的反派了?


他明明只是一个极其优秀却家世普通的少年而已。


怎么就多了一层神秘的势力,和男女主角斗智斗勇,最后还差点害死他们?


角色崩坏了吧!


否则,他这么疯狂的和主角们作对,难不成还是为了帮她报仇?


她可没有自恋到这份上,毕竟当初他们分开的时候……有点难看……


再见到景御宸,他能那么心平气和地跟自己说话,已经很不容易了吧!


这破书的剧情就特么离谱!作者到底会不会写,不会就让我来!


……


秦陶陶叹了口气,转头看向窗外,天边已经露出鱼肚白,她却是睡意全无。


她索性起床换了一身衣服,出门晨跑。


自从成了祝夜宵的舔狗之后,她的生活就围绕着他转,不是在讨好他,就是在讨好他的路上,完全没有给自己留下任何时间。


不过现在好了,她已经觉醒了,舔狗是不可能做的,人生也要由自己决定。


就从一场美妙的晨跑开始吧!


小区的绿化做得相当好,也开了一条橡胶跑道,专供业主们晨跑用。秦陶陶的速度其实有点慢,不过当初带她晨跑的人也说了,要循序渐进,不然半月板撑不住。


第一次晨跑是什么时候呢?好像是四年前。


也是秋天的一个早晨,她破天荒早早到了学校,在学校的小树林里,看到一名清瘦的少年朝她跑过来。


泛黄的落叶铺满了小路,枯叶在咯吱咯吱声中碎成了无数片,少年的身影愈加靠近,她看见他清俊的眉眼,听到自己抑制不住的心跳声。


转头她就置办了一身运动服,次日一早守在林子里,一等他出现,便冲过去,仰着头骄傲地说道:“我想学跑步,准许你教我!”


那时候胆子可真大!


换做现在,她就算看上迎面而来的那个小哥哥,也不会……


深邃的眉眼,高挺的鼻梁,薄唇微抿,精致完美得如同画中的人物,令人惊艳得甚至能够忘记呼吸。


这不比男主祝夜宵帅个百倍?


不对,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不又是她那位前男友吗?!


等等,她为什么要说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