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
笔趣阁 > 魔临 > 第两百六十二章 舔狗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笔趣阁] https://www.biqukan.vip最快更新!无广告!

走夜路,


碰见吊在树上呼救的女人;


这种开篇,郑伯爷见得多了,若是魔王们都在身边,郑伯爷不介意去救一救,纯当是闲来无事时找点乐子;


但现在,他懒得理会。


同样懒得理会的,还有公主。


郑伯爷是不信公主的弩箭是射偏了的,但他真心觉得自己背上的公主二话不说直接给那女人射死的行为,做得是真心漂亮。


既然你家里人都被盗匪给杀了,你自己看样子也被盗匪侮辱过了,


人间你已不值得,活下来大概也是继续承受着无边痛苦与梦魇,


那我们就送你下去和家人团聚吧。


阿弥陀佛。


然而,事情的发展似乎总要让你强行被拉入,明明预感到是个坑,你也打算绕过去了,绕了一半时,才发现这个坑比想象中还要大。


女人此时给人的感觉,完全就是厉鬼形象。


这个世界,是有“灵”的,魔丸这种舶来品先不算,就是在不久前,郑伯爷也曾见过摄政王引“灵”入体,而在更早时,郑伯爷也拿到过一块玉人令。


若是再要细究的话,沙拓阙石死后变成僵尸,也是这一现象的一种具体呈现。


但其他的,不管哪样,都很稀有,偏偏郑伯爷现在遇到的这个,就显得有些廉价了。


很早以前郑伯爷就确定过一件事,那就是他并非是什么天选之子,否则无法解释哪个天选之子每次冲阵时都会遭遇暗箭和意外;


所以,郑伯爷并不认为自己背着个公主走个夜路也能讨个头彩,撞见个什么大宝贝。


公主见到女鬼向自己扑来时,本能地抓紧了郑伯爷的肩膀。


在这个时候,公主自然觉得郑伯爷才是自己最能依靠的人。


郑伯爷在公主抓紧自己肩膀时,


本能地喊道:


“儿砸!”


在这个时候,郑伯爷自然觉得自家儿子才是自己最能依靠的人。


“砰!”


魔丸从公主衣袖里疾驰而出,直接撞在了那女鬼身上。


女鬼宛若断线的风筝,砸落在了地上。


但落地后,却猛然化作一团绿色的迷雾飘散开。


魔丸悬浮在空中,


身形开始显化,


是一个婴儿的形象。


“灵?”公主惊呼。


她知道自家皇兄身边有一个灵,没想到自家丈夫身上,也有一个。


他身上,到底还隐藏着多少秘密。


不过,


刚刚他喊什么来着?


绿雾开始弥漫开,像是融入了四周的环境。


魔丸有些疑惑,目光在周围逡巡,不像是在搜查着女鬼,而像是在找寻着其他的东西。


“嗡!”


就在这时,


一道箭矢破空之音传来。


“唧唧!!!!!”


紧接着,是高频的惨叫声,不是人的叫声,而像是某种动物。


倏然间,


郑伯爷只感觉自己眼前视线一阵模糊,但很快就又恢复正常。


魔丸则直接飞了回去。


在郑伯爷的视野里,前面是有一棵树,树上是有一根绳子,但绳子上绑着的不是什么女人,而是一只黄鼠狼,也就是黄皮子。


树下,是有一团垒砌起来的一圈,但里头的火早就熄灭了,而且看样子熄灭很久了。


那只黄皮子身上有一个窟窿,树上还插着一根弩箭,显然是先前公主射出的那一根。


所以,先前根本就不是什么女鬼,而是这黄皮子弄出来的幻境。


怪不得魔丸一出来就在那里迟疑和搜寻,显然,魔丸是发现不对劲了。


但似乎没等魔丸做下一步动作,附近,就又有人射出了一箭帮忙破了局。


郑伯爷知道,黄皮子似乎是能通过释放出某种致幻的气体来干扰和影响人的心神,而魔丸的能力,一则在于对灵魂体的对决,二则在于进入郑凡体内对郑凡实力进行一种加持。


而这种致幻气体,理论上而言,还是属于一种“物理实际”的范畴。


毕竟,你不可能让魔丸出来就开始学薛三那样研制什么解药帮忙解毒,人家专业不是这个。


“我们,是被祟了么?”公主自言自语道。


楚地多妖,当然了,相较于人的数量而言,妖,当真是无比稀少的了,但类似这种山精野魅对人进行戏弄甚至是戕害的事儿也并不算罕见。


“你们没事吧?”


这时,前面走出来一个中年男子,男子头发半白,手中拿着一张弓,看起来,应该快五十了。


“多谢壮士相救。”郑伯爷感谢道。


虽说以魔丸的能力,也就再多要一点时间就能找到目标从而破除眼前的局面,但人家毕竟是出手帮了你的。


男子有些警惕地在前头停了下来,问道:


“你们是什么人?”


公主开口道:“我们是逃人,我父不允许我嫁给贱民,所以我让他带我逃出家里。”


这倒是符合二人的形象,也算是最为贴切的谎言。


男子眯了眯眼,目光在郑凡和公主身上逡巡一轮后,道:“我叫江虎,这这山中的猎户,你们先前是被黄狗子祟到了,只是可惜了,先前我那一箭虽说射中了那条黄狗子,但没能射中要害,还是让他给逃了。”


说着,


江虎看了看郑凡,


道:


“贱民娶贵女,呵呵,倒是有胆量有气魄,你们这是在逃亡么,不如去我那里歇一晚?”


“如此,就麻烦虎哥了。”公主应了下来。


就这样,江虎在前面带路,郑凡背着公主跟在后面。


其实,郑凡一直很想问那条叫“小青”的青蟒为何没有事先做出预警?


魔丸属于灵魂体,对灵魂方面比较敏感,但那条青蟒算是妖兽,不管那黄鼠狼叫黄皮子还是叫黄狗子,既然能迷惑人心,显然已经属于成精的一类了。


按理说,那条青蟒应该会做到提前预警的。


但结果,不光没预警不说,就是这猎户出现在这里,青蟒也没反应。


这就是很大的不寻常。


不过,这会儿不是说话的时候,一般来说,猎户的耳朵都极为好使。


江虎将郑凡二人带到了一处木屋前,其推开木屋门,里面传来了妇人的声音。


“可是回来了。”


“黄狗子闹腾。”


“是么,这两年山里不太平啊,咦,还带了人回来?”


“说是逃人,我带回来歇息一晚。”


“好,我去准备点吃食。”


郑凡和公主进了屋,看见一个妇人在忙着给木屋中央的火炉里添柴火,又架起了锅,开始往里头加水。


“这是贱内。”江虎介绍道。


郑凡行礼道:“见过嫂子。”


公主也行礼道:“见过江家嫂嫂。”


“哎哟,干嘛这般多礼数,弄得人家怪不好意思的,你们先坐着,我这就煮点汤食来给你们吃。”


江虎示意郑凡和公主围着火炉坐下烤火,随即问道:


“这是要往哪里逃去?”


不等郑伯爷开口,公主就直接道:“还不清楚,本想着先进山躲开再说,现在想想,可能要翻过山,去晋地。”


“去晋地?”猎户有些意外道,“那里可是在打仗。”


公主点点头,有些委屈道:“可楚地,已没我二人容身之处了。”


听到这话,江虎有些咂舌道:“看来,呵呵,看来弟妹出身不简单啊。”


能说出楚地容不下的话,证明女方的门第,真的很高,普通的楚地贵族,还真做不到这种影响力。


“来,让一下。”


妇人走了过来,先将一些切好的腌肉放入锅中,随后,又放入了宽粉条,最后,盖上了锅盖。


“多谢嫂夫人。”郑凡笑道。


“相逢是缘,我们住这山里,也很少能多个人一起坐在这儿吃饭,也没个客人。”


江虎笑着点点头,随即,他又开口道:“从这里入晋,得走好远,山路不好走,更何况还得过些密流。”


最好走的路,当然是镇南关了,但镇南关那里楚国大军林立,斥候遍布,郑伯爷自是不可能从那里走的。


不过,郑凡没开口回答,而是等着公主开口,因为从一开始公主自我介绍时,郑伯爷就感觉有些不对。


屈氏大婚的风波,其实早已经在楚地宣扬开了,因为在场的贵族实在是太多,事情的影响也实在是太大,想遮掩也遮掩不住。


事实上,郑伯爷一路打着押送粮草向镇南关的名义行进时,周边一同上路的粮商们每天谈论得最多的,也是这个话题。


有人捶胸顿足,觉得大楚这次大失颜面;


有人幸灾乐祸,看屈氏倒霉吃瘪很有意思;


有人感慨燕人那位平野伯若是这次没将其留在楚地,要是让他带着公主安然回去,那这声望叠加起来,将难以想象。


郑伯爷每每都蹲在边上,听着他们聊,他们聊得很起劲,郑伯爷听得也很起劲。


可能,现在还只是在楚地范围传播,再过个十天半月,这件事应该会传到燕乾之地去,这注定,是今年开年最大的一件“老百姓喜闻乐见”的事儿。


所以,虽说江虎是个猎户,常居山中,但谁能保证他中途没下过山,没听到过这件事?


若是他听过这件事,那按照公主的自我介绍,暗示性,就很明显了。


只是,郑伯爷并不觉得公主不清楚这一点,她不是傻白甜,她这般说话自然有她的道理。


而且,郑伯爷也不担心公主会反水,她要是想反自己,早在皇室别苑时就能出手了,没必要涮了屈氏和皇族面子后临了这时再反水。


“是的,所以我想请虎哥给我们做向导。”


听到这话,妇人先是一愣,似乎没想到这位姑娘会提出这个要求。


郑凡则留意到了妇人发髻上的簪子;


虽说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郑伯爷对这些名贵首饰金银玉器都没什么兴趣和概念,但架不住自己发达后生活条件好转了,使得一些名贵的首饰配饰这类的东西,已经成了家里很常见的东西。


颇有一种溥仪去古玩店的感觉:我没系统地研究过,但我家里这些都很寻常。


这枚簪子,不便宜,而且用料也不是普通的金银。


再加上下粉条时的“豪情”,郑伯爷脚下还有两根粉条段子落在那儿呢,妇人也没捡起来再丢进去。


江虎摇摇头,道:“抱歉。”


这是直接拒绝了。


郑伯爷默默地端起面前盛着水的碗,喝了一口水,他没说我会付银子的蠢话,很明显,这户人家不缺银子,或者说,不是很在乎银子。


公主抿了抿嘴唇,道:“公孙将军可还好么?”


江虎目光当即一凝,妇人则吓得不住后退,撞在了桌子上。


郑伯爷继续喝水,神态自若,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其实他连公孙将军是谁都不清楚。


江虎舔了舔嘴唇,问道:“姑娘,你到底是谁?”


公主没急着暴露身份,反而笑了笑,道:“想当年,公孙氏是虽说不是家大业大的名门望族,和屈氏这类比不了,但依靠着一手驯兽的本事,数代把持着御兽监掌事之职,多少大族权贵为了获得一头名兽而对其客客气气,可称清貴。


没想到,如今却落到这般地步,当真是令人唏嘘。”


江虎没去摸自己的刀和弓箭,只是拍拍手,道:“倒是有趣,没想到我躲藏在这里,也能被凤巢的人给找到。”


“您多虑了,我不是凤巢的人,我家男人,也不是,我们,只是逃人。”


“你以为,我会信?”


公主默默地解开自己的衣服,将自己的左臂露了出来,左臂上还有着凝固着的蜡,但完全可以透过蜡看见里头的火凤印记。


妇人直接惊呼道:


“皇族!”


江虎有些迟疑地看向自己的妻子。


妇人则对着江虎肯定地点点头,道:“是火凤印记。”


江虎眼里露出了思索之色,然后,猛地伸手抽出自己的猎刀,不是指向公主,而是指向郑伯爷。


郑伯爷依旧端坐在那里,神色如常。


泰山崩于面前而不变色,这是专业练过的。


不过,妇人似乎比这个男人,更有见识。


“前日下山,听闻了我大楚刚前些日子刚发生了一件大事,说是一位燕国的伯爷,在屈氏和公主大婚那一日,当着众人的面,劫走了四公主殿下。


真没想到,


鄙人深居大山,居然能碰上大燕的平野伯。”


郑伯爷将碗放下,打开锅盖,看了看,道:


“不知道粉条煮好了没。”


他是不打算插话的,让公主说就是了。


对于如何当甩手掌柜这件事,郑伯爷也是专业的。


“公主………公主殿下。”


妇人先对着公主跪伏下来。


江虎见状,目光里有些犹豫。


公主也无视了江虎,转身,主动伸手搀扶起妇人,道:“敢问嫂夫人何姓氏?”


“罪妇姓公孙,名玲。”


“原来是嫂夫人出身于公孙氏。”


“是,罪妇夫君曾是家父麾下亲卫,郢都之变那一夜,夫君护我离了京,躲入这深山中来。”


“辛苦嫂夫人了。”


公孙氏,世袭御兽监掌事,但却在近一年前的一天忽然消亡。


消亡的原因在于,公孙氏追随的是大皇子,先皇驾崩后,大皇子率先起事,想要在京城也就是郢都率先发难,掌握朝政。


公孙氏更是发动族内亲兵连带着不少御兽监内的妖兽加入,然而四皇子却早已得到了皇族禁军的效忠,数路皇族禁军直入郢都,加上巫正们也站在了四皇子身后,大皇子在郢都的叛乱可谓是被无情地扑灭了。


大皇子被故意放出郢都望其继续吸引簇拥好一并收拾,而公孙氏,则在那一夜被灭族。


妇人叫公孙玲,其父应该是公孙氏家主,也就是说,公主的亲哥哥,是眼前这个妇人的灭族仇人。


江虎看着郑凡,缓缓地放下了刀,重新坐了下来。


郑凡拿起勺子,见女人们没功夫,就自己开始搅动锅内,防止粉条打底。


妇人虽是公孙氏族人,但真正有本事的,应该是这位江虎。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何青蟒会主动避开他了,因为当年公主以自身火凤精血吸引来青蟒后,按照皇族传统,会将青蟒移交御兽监进行驯服。


青蟒应该是感受到了江虎身上的气息,这才主动避开。


所以啊,畜生终究是畜生,关键时刻就是靠不住。


郑伯爷觉得,等回去后,那条青蟒得交给魔王们好好驯服一下,灌输点“忠诚”意识。


然后,


现在想来,


那黄狗子,应该也是江虎自己的安排,等于是在峡谷那个位置放了一个哨卡,他听到动静后好出来应变。


倒是个人才。


江虎开口道:“阿玲,她是你的仇人,你一句话,我就杀了她,为你全家报仇。”


郑伯爷摇摇头,叹息道:


舔狗一个。


但这条舔狗,应该是舔成功了,因为女人已经家破人亡,不和舔狗在一起根本就生存不了。


明明自己在大楚也是罪人的身份,不得不东躲西藏,在看见大燕的平野伯后,竟然开口说的话是想帮媳妇儿报仇。


这个男人,应该是没什么野心的。


有野心的男人,在此时才不会去管妇人想什么,他想为自己谋一条出路。


至于这位妇人会怎么想,


郑伯爷猜到了,


郑伯爷相信,公主也应该猜到了。


东躲西藏地在深山里生活,还不忘戴着首饰,做饭时也没留意到节俭过日子的细节,不知道自家男人下山采购一趟得冒着多大的风险;


说白了,这位公孙小姐压根就不是踏踏实实过苦日子的人。


“不,不报仇了,不报仇了。”妇人忙摆手,“都结束吧,都结束吧。”


家族被灭之仇,她不想追究了。


公主则道:“那是我皇兄做的事儿,与我何干?再说了,那会儿不都是各为其主,成王败寇罢了。


何况本宫现在悔婚在先,已然是和我皇兄决裂,那笔账,再怎么算,也算不到本宫的头上。”


“是,是,不怪公主,不怪公主。”妇人连忙道。


江虎发出一声叹息,道:“公主这是想和平野伯去去晋地?”


郑凡一边继续搅动着锅底一边笑道:“不然呢?”


“我可以当没看见你们,那是因为我和摄政王有仇;但我不会送你们进山,因为我是个楚人。”


“大家其实都是夏人,八百年前都是一家。”


“呵。”


江虎很是不屑。


郑伯爷则开始捞粉条。


公主手牵着公孙玲的手,对郑凡道:“相公,别光顾着吃,说话啊。”


江虎则道:


“说什么都没用。”


郑伯爷一边吸溜着粉条一边在心里附和道:对,跟你说什么都没用,反正你家不是你做主。


郑伯爷吃了半碗粉条两片腌肉,放下了碗筷,


道:


“一,随本伯等入燕后,生活上虽说不能和当年公孙氏在郢都时相比,但本伯可以保证锦衣玉食,丫鬟二十个,仆役二十个,厨娘另算。”


这大杂烩,煮得真不好吃。


“二,本伯可对天发誓,保护你们的安全,在我燕境,凤巢的人,不可能放肆。”


前两个,是生活上的。


第三条,


才是重头戏。


“三,我大燕皇帝陛下会为公孙氏新建御兽监,设掌事之职,由江虎兄弟任第一任掌事,第二任掌事,则是你们的孩子,这一职,世袭罔替,重现公孙氏之荣光。”


江虎怒目圆瞪,呵斥道:“休想!”


公主身边的公孙玲却直接对着自己丈夫喊道:


“好,我答应!”


“……”江虎。


郑伯爷继续捞第二碗粉条,不好吃是不好吃,但他是真饿了。


江虎看着自己的妻子,劝说道:“阿玲,我们是楚人,怎么能投靠燕狗,我们………”


“你不答应,我现在就死给你看!”


“公孙氏可是大楚贵族,怎么能做出这种………”


“你现在是不是要逼我去死!”


“私仇是私仇,国恨是国恨,燕人在玉盘城屠………”


公孙玲摘下自己的发髻上的簪子,


抵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看着江虎;


先前淡然贤淑的妇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对美好生活有着无限憧憬的女人。


公主则在此时补刀道:


“连本宫都要入燕了,公孙氏入燕,又有何不可?”


“对,公主说得对,公主说得对。”公孙玲仿佛得到了鼓励,簪子刺入自己脖颈,血珠子已经流出,嘶吼道:


“江虎,你答不答应!”


江虎咬了咬牙,


郑伯爷低着头继续吃着粉条,


江虎起身,


后退两步,


对郑凡拱手道:


“参见平野伯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