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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洪荒第一鸦 > 第三百八十八章 吴天的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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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倒走了,他爬上树去跟混圆告了别。


是的,是爬上树的,爬树是跟混圆学的,还有吃竹子。


至于西风,他跟着西风学会了打盹。


跟黄金力士学会了打坐。


他跟新朋友二狗也挥了挥手,作别!


他走了,小混圆也哧溜从树上爬了下来,去追他。


不过反应有点慢。


清竹也有现身送他。


吴天一直坐在小竹凳上,发呆。


他在想一个问题,修行是为了活着?还是活着为了修行!


这是个极其深奥的问题。


所以他在发呆。


脑子转得也不快。


就这么慢慢的想呀,想呀,到最后也没想明白。


他又换了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比较实际。


是努力修行呢,还是这样摆烂?或者说顺其自然的养生状态?就像这样,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干,修行全靠天赋,全靠自然。


毕竟大哥回来了。


鸿钧一时半会也回不来。


至于杨眉,吴天哼哼,他敢进来吗?


这里可是洪荒,不是混沌。


除非他想引出第九劫!


让盘古出来!


吴天开始眼皮打盹,想得太多,有些困了。


顺其自然,吴天睡了。


他的身体完全处于一种放松状态。


也进入了休养生息的休眠状态。


就这样,吴天在竹林里,开始了他啥都不干,想睡就睡的理想状态。


开始摆烂,开始养老!


他的小竹凳也换成了竹制躺椅。


一人,一熊开始摆烂。


都像大爷一样躺在躺椅上,露着肚皮,那叫一个有派!


至于西风和二狗,也有躺椅,不过他们是趴着睡觉。


西风小老虎偶尔会侧卧,露出肚皮?他总觉得不安全。


二狗一直是屁股朝后爬着的,警惕性也贼高!


只有国宝混圆最心大。


胆小和心大在它身上完美结合。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吴天那是越躺越懒,骨头都酥了。


这一天,他忽然想起,他好像说过要去看小妹的!


吴天取出酒壶,喝了一口,清醒一下。


然后,他对三个小家伙说,他出去一趟。


二狗一直跟着他,把他送出了福地。


他也不好意思,直接消失。


就这么一直走出了福地。


吴天挥手:「回去吧!」


然后他,一步,两步,缩地成寸,远去。


二狗一直摇着尾巴望着他。


最后一走三回头,又在福地门口蹲下来,蹲了好久。


九天太阴星,他一步,两步,就到了。


太阴大道已经消失,或者说隐去。


因为嫦羲,已经踏出了太阴大道,也踏出了太阴星。


算是出世了。


所以她们,也不需要太阴大道守护了。


「大哥!」


「大哥!」


吴天一进入太阴星,她们就知道了。


她们对太阴星的掌控,已经完全。


两个绝世美女,一大一小,披着月华,格外神圣,风华绝代!


都是女神,太阴星的女神。


吴天笑着迈步向前,迎向两个绝世美女。


尤其是小的那个,


他们已经很久没见。


嫦娥小美女咧着嘴,眉眼弯弯。


这一笑,没了女神的气质,成了他小妹。


「大哥……」


吴天的手已经伸过去,按在了小丫头头上,柔软的长发,被他揉乱。


嫦娥抱怨,但却没躲!


嫦羲含笑,一直在旁边看着,她的眼神,在这一刻也很柔软。


「看大哥给你们带了什么?」


吴天摸出一把金莲子。


又摸出一把火枣。


他忽然想起,黄中李,似乎可以带给她们吃?


不过忘了,下次吧。


桂花飘落,月桂枝丫也伸了过来,欢迎他?


吴天笑了笑,指尖出现了命泉,弹出一滴,两滴!


月桂树更高兴了,他也感受到了。


「大哥,我也要!」嫦娥吃着金莲子,腮帮一鼓一鼓,还眼巴巴的盯着他。


吴天脑海中浮现出小白兔吃东西的可爱样子。


「好,都有!」吴天的眼神更柔和了,带着宠溺。


月桂树下,三人喝着月露,看着桂花一朵一朵飘落。


说着轻松的话题,画面唯美,岁月静好。


这里与世无争,这里岁月静好。


吴天在太阴星,又呆了很长时间。


两种环境,一种生活状态,都是摆烂,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罢了。


嫦娥很高兴,嫦羲也高兴,不过已经有了少女的情怀。


会发呆,会失神,有了愁绪!


吴天选择了无视,不过慢慢他也烦了。


然后就走了,这叫眼不见心不烦。


吴天出了太阴星,决定去散散心。


他放眼天地,决定去人族看看。


吴天一步,两步,气息尽数收敛,成了一个普通的人。


他走进人族部落,就连青桑树都没认出他。


经过七八千年的发展,人族已经繁盛了起来。


老人,壮年,青年,小孩……


最初的那代人已经老了,不过还活着。


因为他们是黄金一代,至少都有一万年的寿命。


这还是在他们没有修炼的情况下。


他们餐风饮露,以青桑为食。


他们摸索着修行,开发自身的血脉,修行速度自然不会太快。


吴天跟几个老人聊天,拉过一个小孩察看。


然后,暗道一声惭愧。


生而不养,说得就是他这个人父!


不仅人族,还有西方的其他黄金种族。


他都疏忽。


其实他曾有过想法,让清风刻录书籍,他还为此创出了魔文。


但后来,不知为何,就搁浅了。


具体原因,他已经忘了。


看来这个,得尽快提上日程。


不然,他们都老了。


吴天在人族呆了很久。


然后离开了人族,向西。


人族也有人得到了魔文,每一代都有,这些人天赋极佳,运气也极好,所以修为也高出了普通人一筹。


吴天出了人族部落。


他心血来潮,给自己造了一匹马,一匹白马。


黑衣骑白马,手里提一壶酒。


迎着西风,一副画面。


古道西风瘦马。


马是不够瘦,但人瘦呀!


至于枯藤老树昏鸦,总会见到的。


更何况,他就是乌鸦。


洪荒的乌鸦已经很多。


而且都是有枝可依!


这是吴天当日的宏愿。


也是他的法旨!


洪荒凡草木之属皆应。


不敢有丝毫违背。


就连黄中李都应了。


假如有一天乌鸦飞入魔罗福地,她也得让乌鸦落脚。


大风中,吴天策马啸西风!


夕阳下,白马低头慢行。


他们没有目标,只是向西。


吴天把酒壶换成了酒囊,在白马脖子下也挂上了一个。


白马,也学会了喝酒。


他们翻过高山,越过大河,驰骋在平原上,夕阳下,沙漠中,他们一坐一站,喝着酒。


他们见到了很多的生灵,有凶的,也有不凶的。


吴天都把他们打发了,即便是要吞他们的。


没有生灵认出吴天,就是创造他们的父神。


吴天也乐得自在。


这是一次长途的旅行,没有目的,没有任务,就是到处走走,看看。


清风已经回去了,去刻竹简。


「应该建一座竹楼,就立在,二重山。」


不然他怕,竹简和竹楼都被混圆吃了。


当然,也怕被二狗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