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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 创造诸天世界 > 第77 章 神,坠入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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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世界。


战火引燃了整个天元大陆,无数避世的仙人纷纷出世。


魔族这次来得太突然,他们的进攻是有序的,是蓄谋已久的,修真世界被打了个措手不及。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修真文明强大的包容性和上限也开始逐渐体现出来。


他们逐渐发现了魔族的弱点,从魔族的功法里,推演出了可供修真者修炼的魔族功法。


他们自称魔修,融入了体修的特点,形成了一种新的炼体体系。


修真者,一群连天都敢逆的人,自然不会轻易屈服于魔族。


要换他们的天可以,但要毁了他们的道,毁了他们的根基,让他们再也修不仙,那就别怪他们以命相博。


虽然某种程度来说,他们的天就是他们一直追求的道。


两年后,真龙出世,韩林入世,重启天机楼,成为天机楼新的楼主。


同一时间,林野突破到了玄仙大圆满,以一人之力,击败了魔族四帝之一的骨魔之主。


王繁汇集了仅存的修真者,组建势力弑魔盟。


在修真者的临死反扑之下,魔族进攻的脚步慢下来了。


...


太初岛。


石远和夜秋水在这里已经生活两年,如今的茅草屋,已然是一副全新的景象,充满生机。


茅草屋外,成片成片的灵花灵草随风舞动,在这个静谧的午后,显得生机勃勃。


石板化成的狗,竟然也长大了,生了一群小石犬,成天围着夜秋水和石远转。


经过这两年的时间,两人关系也有所进展。


虽然还只是师徒间那种感情,但比以前要亲密了许多。


如果可以的,夜秋水真的很想这样一直过下去。


然而宁静的岁月还是被搅乱了。


在一个繁星满天的夜晚,幻魔之主还是找到了他们。


幻魔,一种擅长制造幻象的魔族,一种没有实体,以灵魂状态存在的生物。


整个魔界,也就存在一个幻魔。


没有人知道他诞生于什么时候,包括月魔,他行踪神秘,来去如风。


“找到你们了。”


幻魔漂浮于星空之中,往太初岛吹了一口气。


随后,整个太初岛堕入了幻境之中。


...


幻境之中。


血剑城。


少年的书屋重新开张,在书屋的隔壁是一间传承了百年的老笔斋。


老笔斋的老板是一个少女,她是血剑城三大世家夜家的千金,从小喜欢书法,因此便买下了这间老笔斋。


时处动乱,天下贼人四起,无论是书屋还是老笔斋,生意都不太好。


不过少年并不在意,他开这个书屋,本就是一时兴起。


夜姓少女同样不在意,她买下这间老笔斋,只是为了有一个清净的地方练字而已。


这天,风雨如晦。


夜姓少女和往常一样练习书法,却不小心打翻了墨。


好巧不巧,店里的墨正好用完了。


外面风雨交加,她不忍心叫丫鬟跑回家中取墨,遂斗胆去了隔壁的书屋借墨。


少年的书屋虽然不大,但很整洁,里面书香阵阵,让夜姓少女有种难以言说的舒适感。


书屋里,少年正躺在摇椅上看书,时不时的用手比划了一下,场面有些滑稽,也不知道他看的是什么书。


“噗~”


见此情形,夜姓少女忍不住笑出了声。


听到笑声,少年放下书屋,看到一身红衣的少女,挠头尴尬一笑。


“不知公子这里可还有墨?小女子愿意以重金购下。”夜姓少女的嘴角始终挂着一丝浅浅的笑意。


这是夜姓少女第一次见到眼前这位少年,但不知为何,她一见到这个少年,就感觉很开心。


“不知这紫檀鎏金墨可不可以?”少年的手掌摊开,掌心上正是少女所需之物。


“自然可以。”夜姓少女嫣然一笑,少年看到她如此开心,忍不住嘴角上扬。


在那之后,夜姓少女总是丢失各种东西,每一次,她都跑到隔壁书屋借。


一来二去,两人渐渐熟络起来。


两人像是上辈子就认识一样,总有说不完的话。


“石大哥,我又来接伞了,可以借我伞一用吗?”


“好。”


“石大哥,我来还伞了,可以借我毛笔一用吗?”


“好。”


“石大哥,借我几张宣纸,回头我再买来还你。”


“好。”


“石大哥……”少女一身红衣,脸色通红。


“嗯?”


“我想向你借样东西。”


“什么?”


“借你百年一用,可以吗?”少女低着头,既期待,又不安。


这次少年犹豫了,许久之后,他突然走上前,将少女拥入拥入怀中,郑重道:


“好。”


一字千金,一诺永恒。


这一年,他们20岁。


23岁,她怀孕了。


为了养家,一向随遇而安的他,白天教书,夜晚悬梁刺股,考取功名。


24岁,孩子落地。


他有了自己的孩子,他不再是一个孩子。


看着孩子,他突然觉得,所有的努力和艰辛都是值得的。


30岁,他中了举,登了榜。


十年寒窗苦读没有白费,他一夜看尽了满城花。


在花路尽头,已成为妇人的少女,牵着两个孩子,泪流满面。


32岁,他被贬了,流落他乡。


34岁,他遭人算计,沦为阶下囚。


亲戚没了,朋友也没了。


妻子为了救他,散尽家财,人也哭瞎了眼。


40岁,他终于洗去了一身冤屈。


迈出牢门的那天,阳光刺痛了他的双眼。


他突然觉得,他的心,前所未有的累。


42岁,他和妻子开了一家包子铺。


因为从小分离,两个孩子和他并不是亲。


父子三人成天为这吵,为这闹,没一日安宁。


瞎了眼的妇人,在一旁不停地抹泪。


夜深人静,他靠在已经腐烂的木门上,突然觉得,这人生好没意思。


46岁,他得贵人赏识,重回朝堂。


他又有了亲戚,两个孩子也开始对他恭恭敬敬,无事不从。


60岁,他功成名就,权倾朝野。


儿孙满堂,门客万千。


他抱起最小的孙儿,却发现抱不动了。


这一刻,他才发现,他已经老了。


是啊,不知不觉,他已经从当初那个翩翩少年,变成了一个老头。


那个成天练字的少女,也成了一个走路吃饭都要人伺候的老妇人。


70岁,老妇人不行了,他来到老妇人身边。


老妇人说她还有一个愿望,想要和他一起写一个字。


他扶起老妇人,拿来纸笔,握着老妇人的枯瘦如柴的手,缓缓落笔。


然而字还没写完,老妇人便就此长眠。


白纸上,是一个未写完的“情”字。


他们共度了五十年的时光,少女也变成了头发花白的妇人。


他站在老妇人的坟墓前,回想这五十年年的时光,低声呢喃:


“原来,凡人的一生是这样啊。”


娶妻生子,一辈子追逐功名利禄,沉沉浮浮,直到死去。


话音落,老妇人揭棺而起。